教学案例3:“陈卖光”

【案例呈现】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在今天看来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如果是上世纪90年代初,谁敢这么干就是惊世骇俗了。而山东省诸城市市委书记陈光当时就干了一回,他把全市200多家国有或集体企业全卖了,从此被戴上了“陈卖光”的帽子。诸城是山东省潍坊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1991年,陈光由潍坊团市委书记调任诸城市市长,时年35岁。
1991年的诸城国企半死不活,财政入不敷出,干部工资不能按时发放。1992年4月,按中央统一部署,诸城对150家市属独立核算企业进行审计。结果是150家企业中103家亏损,43家已资不抵债。陈光推动的诸城企业改革,选择的主要形式是“股份合作制”。从1993年到1994年,诸城对全市272家工商企业中的210家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把原有的国有或集体资产全部卖给了企业内部职工。从而引发了理论界对诸城改革究竟姓“社”还是姓“资”的争论。有些人认为陈光的举动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几十年的公有制、社会主义,被他一改不是没了吗?”甚至有人说,50年代我们赎买资本家,现在诸城市“赎买共产党”。因此,陈光被戏称为“陈卖光”。
但事实是,改制之前的1992年,诸城市财政收入1.09亿元,比1980年年均增长不到500万元。改制后的1996年与1990年相比,全市生产总值由17.3亿元增加到72亿元;财政收入由0.85亿元增加到3.2亿元。财政收入由山东省的30名开外,跃升到前10名。城乡居民储蓄总额在潍坊10余县市区中由倒数第一变成了正数第二。过去,企业的资产是国家的,厂长经理胡作非为,工人不敢管也管不着。改制后现在企业是大家的了,人人有份,千百双眼镜盯着管理者。有家公司改制后效益很好,董事长想把吉普换成轿车,职工股东大会没通过,他这轿车就没坐成,有家公司原经理改制后用人、办事仍沿袭过去的老办法,干了没几天就被职工股东大会给罢免了。有家公司在挂牌时想给到场的领导每人送一份纪念品,职工听说后立即就给制止住了。企业改制之前,诸城群众集体越级上访的次数年年高居潍坊市第一,而1996年全年,诸城市没有发生过一起集体越级上访。以此,全国除台湾以外所有的省区市都派出庞大的考察班子到诸城到“取经”。
【案例点评】
陈光变为“陈卖光”,应该成为公有制经济和国有企业的历史上的重要事件,因为他促使人们对公有制实现形式在理念上发生了重大变化。过去,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具有神圣地位,一般人不敢擅自去改革它。其结果是,国有资产只能是以实体的资产形式,存活在历史的财务账目上。对此,最为形象的说法就是“冰棍理论”:国有资产就像是一个烈日下的冰棒,眼瞅着冰棒逐步融化,却没人敢把冰棍减价卖出,哪怕最终的国有资产只剩下一个棍,那么存在于财务账目的国资数据就足以维持皆大欢喜的局面。“陈卖光”的实质是允许国有资产以不同的资产形式存在。物质化的机器设备、厂房固然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国有资产,而“卖光”国资后所获得现金同样也是国有资产,只是资产的表现形式不同。
陈光的改革为全国的改革破了冰,起了示范作用。而这些改革不仅为公有制经济内涵的发展、对公有制主体地位认识的提高奠定了实践基础,也为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探索了道路。总结改革经验,于是我们党在十五大上实现了所有制理论的重要创新。
【教学建议】
第一,该案例用于第一节第二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教学,核心是说明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该多样化。
第二,根据时间,可以在介绍案例的基础上,组织学生讨论公有制实现形式为什么可以、为什么应该多样化。这将有助于学生进一步理解公有制经济的内涵和公有制主体地位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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